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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一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的通知
2019-05-24 12:25:29 来源: 作者:淄博市人资学会 【 】 浏览:29427次 评论:0

根据省学会《关于做好2019年劳动关系协调员考务和培训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自2019年5月21日起,将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考务和培训工作下放到淄博,由市学会主要负责。具体培训班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(参加报考简章,点击查看

二、报考人员范围

1)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各类人员,包含:工会组织、社区服务人员、企业劳动关系专员、法律从业者、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等。

2)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,专精于劳动关系方面的专业人员。

3)高校、高等职业院校以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管理服务人员。

4)有意愿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人员。

三、报考所需材料和形式

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,自2019年起不需要报送纸质个人材料,只需要在现场培训时填写《申请人书面承诺》。个人基本信息均可在政府政务平台查询。

报名可选择微信报名或现场报名,直接添加人力资源周老师,咨询报名事项。

四、培训和考试时间安排

培训在6月24日以后分时段进行培训,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。

考试时间暂定为7月27日,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4日。

具体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。

五、报考资费

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980元。

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480元。

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1980元。

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1480元。

以上费用包含考试、培训、鉴定、教材、复习资料等所有费用。

具体可以参加《关于调整劳动关系协调员资费的通知》

原补贴标准不变,具体如下:

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的:

     (1)持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补贴700元;

     (2)持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证书补贴500元;

     (3)持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补贴300元;

     (4)持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书补贴200元;

      报考各级别补贴标准一致。

      本规定自2019年5月21日实施,2019年10月10日截止。

报名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三号一楼101室

联系电话:13808948668(同微信号) 周老师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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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登录官方网站www.zbosta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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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淄博市职业资格工作网 淄博人力资源管理师 淄博劳动关系协调员 责任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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