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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
2019-06-20 10:24:52 来源: 作者:淄博市人资学会 【 】 浏览:2014次 评论:0

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流程

 

毕业生报到全部实行“一网通办”。

登录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网址:www.sdgxbys.cn),在“网站公告”栏目下载《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(学生)操作手册》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即完成网上报到。

《就业报到证》个人要注意妥善保管、留存,就业后交到用人单位。

 

 

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

 

网上查询:登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→首页→个人服务→毕业生档案查询,输入姓名和毕业年度等即可查询。

手机查询:1) APP查询:下载、登录手机APP “温暖淄博人社”→首页→大学生就业服务→档案查询;2)微信查询:关注微信公众号“淄博大学生就业”→档案查询。

 

序号

机构全称

通信地址

联系电话

公 务 邮 箱

1

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

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88号淄博国际会展中心二楼东厅

0533-2791891

zbjybdagl@zb.shandong.cn

2

淄博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

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

0533-2770825

rsdlk@zb.shandong.cn

3

淄博市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

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家具城一楼

0533-2179991

zdqrsjrczx@zb.shandong.cn

4

淄博市淄川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

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60号创业大厦一楼

0533-5283797

zcrsrczx@zb.shandong.cn

5

淄博市博山区人才服务中心

淄博市博山区双山路3号

0533-4130151

bsrc4130151@zb.shandong.cn

6

淄博市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

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96号窗口

0533-6195233

lvyingqiu_rcfw@zb.shandong.cn

7

淄博市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
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86号甲-2

0533-7315188

lzqjyrcdaglk@zb.shandong.cn

8

淄博市桓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
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桓台便民中心

0533-8216746

htrczx@zb.shandong.cn

9

淄博市高青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
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C05室

0533-6967138

gqxrsjjyrczx@zb.shandong.cn

10

淄博市沂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
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东首

0533-3220949

yyxrsjrczx@zb.shandong.cn

11

淄博市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
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35号高创园A座107室

0533-3585300

gxqzzrsbrck@zb.shandong.cn

12

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

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文昌馨苑小学对面

0533-6030057

wenchanghuqusbzx@zb.shandong.cn

13

淄博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

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0533-7870200

Zibojingkaiqushebaozhongxin@zb.shandong.cn

△温馨提示:如急用档案,请先联系学校和邮政部门获取机要单号或快递单号,确认档案已寄出并被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,然后凭机要单号或快递单号再联系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或利用(邮政部门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凭机要单号或快递单号交接档案,查询时需提供机要单号或快递单号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高校毕业生档案接转

 

(一)接转单位:

1、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,到机关、事业和国企(含国有控股)等公有制单位的,由高校直接转至用人单位;到民营、外资等非公有制单位的,由高校直接转至用人单位委托存档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
2.淄博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,由高校直接转至毕业生生源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
3、卫生类专业的,由高校直接转至淄博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。

4、高校有规定须由淄博市人社局接转的,由高校直接转至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后,再转至相应单位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
(二)封装格式:档案袋封面请打印或粘贴如下格式标签。

 

序号

毕业年度

学校名称

姓名

性别

身份证号

学历

专业

户籍(县、区)

转递方式

机要或EMS单号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(三)转递方式:1、高校通过机要交通、邮政快递或派专人直接送达方式转递,通过其他方式转递或交毕业生本人自带的,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不予接收。2、批量(10份以上)转递的请打包集中邮寄,并提前将《毕业生档案花名册》电子版发至接收单位邮箱。

△关键点解读:

(1)直接转递:由高校直转工作单位或存档机构,点对点,周期短,易查询,缩短等待时间,减少转接环节,降低查询成本和投递风险,方便查询、利用。

(2)自带:学校交毕业生本人自带的,应交回学校,由学校按规定转递。

(3)未就业:即毕业前未签约、无就业单位,按回生源地或户籍地进行派遣的毕业生档案。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,请按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接收地址递送。

(4)非师范类:师范类以外毕业生档案。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收部门应为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。

 

 

高校毕业生服务电话

 

 

全市各级政策咨询电话

市  局:0533-2791855(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,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三楼324室)

张店区:0533-2183310    淄川区:0533-5282706

博山区:0533-4130151    周村区:0533-6195233

临淄区:0533-7214015    桓台县:0533-8216746

高青县:0533-6967138    沂源县:0533-3241490

高新区:0533-3582876    文昌湖区:0533-6030057

 

经济开发区:0533-7870200

 

党员组织关系转接

电话:0533-2116789(市委组织部基层办,市委办公楼一楼东侧)

 

落户手续办理

 

高校毕业生持《就业报到证》、《毕业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户口薄》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即可办理。


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:淄博市职业资格工作网

或登录官方网站www.zbosta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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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淄博市职业资格工作网 淄博人力资源管理师 责任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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